各相关院(部):
根据今年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总体部署和重点工作安排,从认真组织开展好重大现实问题的应用研究,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促进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出发,长春市委宣传部、长春市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划一批研究课题,现决定组织开展课题研究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课题指南
1、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系列研究
(
1
)“五大发展”理念对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的重要贡献;
(
2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与中国共产党执政方略的新发展研究;
(
3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研究;
(
4
)“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国际意义研究;
(
5
)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方法论研究。
2、经济发展新常态系列研究
(
1
)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视角看中国经济发展新常态;
(
2
)经济发展新常态下长春市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创新发展研究;
(
3
)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追赶型”经济的瓶颈化解对策研究——以长春市为例;
(
4
)经济发展新常态下长春经济发展动力转换研究;
(
5
)长春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建设研究。
3、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系列研究
(
1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长春市中小微企业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对策研究;
(
2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长春工业发展质量提升研究;
(
3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优化长春产业结构的作用研究;
(
4
)长春市生产性服务产业发展的战略研究。
4、长春老工业基地振兴系列研究
(
1
)将长春打造成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研究;
(
2
)长春市传统产业品牌化战略研究;
(
3
)长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发展研究;
(
4
)长春市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能力提升研究;
(
5
)长春补齐民营经济发展短板的对策研究。
5、“抢抓机遇、创新发展”系列研究
(
1
)长春市在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中的作为研究;
(
2
)长春市融入“一带一路”的对策研究;
(
3
)长春市建设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对策研究;
(
4
)发挥长春新区对长春整体发展的作用研究;
(
5
)经济转型背景下长春智慧城市建设战略研究。
6、“青马”工程研究专项
(
1
)陕甘宁边区政府社会治理的实效及启示研究;
(
2
)长征孕育的红色精神研究;
(
3
)党关于发展理念的历史演进研究;
(
4
)引导当代大学生坚定“三个自信”的路径研究;
(
5
)开展党内集中教育与经常性教育的基本经验与启示研究;
(
6
)加强大学生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的对策研究;
(
7
)党加强意识形态建设的历史经验研究;
(
8
)十八大以来党内政治生态建设研究;
(
9
)关于营造“长春好人”成长的社会生态对策研究;
(
10
)关于建立健全“长春好人”的保障机制研究。
7、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长春市党建学会专项课题
(
1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模型研究;
(
2
)领导干部主导性格、能力素质、心理状态、专业水平、工作业绩等要素测评研究;
(
3
)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党建工作水平研究;
(
4
)新形势下农村党组织更好地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研究—基于对农村社会的调查。
二、课题立项及经费资助
1、上述
38
个指南课题,每个课题只立一项,共立
38
项。此外,还围绕长春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其他现实问题,确立一定数量的自选课题(题目自拟),具体立项数量视实际情况而定。
2、对所有立项指南课题进行资助,待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后,由市委宣传部将课题资助经费一次性拨付给课题承担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每个立项课题的资助金额为
5000
—
10000
元。
3、对自选课题,经市社科规划办审议后,符合要求的,纳入本年度全市哲学社科研究规划,经费自筹。
三、申报立项的基本要求
1、课题申报者必须要具备副高以上职称或相当于副高以上职称,否则需要提供由两名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
2、正在承担国家或省级各级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截至目前,尚未上报
2015
年度及以前结项材料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已获本年度长春市社会科学院资助研究项目或长春市其他资助研究项目的,不得申报。
3、每个申请者只能选择
1
个课题进行申报。申报书填写的具体要求请见附后《项目申请书》中的“填写说明”。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16
日—
6
月
29
日。
6
月
29
日前由各院(部)统一将申报材料(一式
3
份,含电子文本)报送科研处人文社会科学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
统一报送地址:综合楼
B
区
1306
室
联 系 人:张白羽
联 系 电 话:
85250101
电 子 信 箱:
149431700@qq.com
五、申报评审
长春市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工作结束后,将获得同意立项的课题及时通知有关申报者。
六、成果形成及研究期限
所有立项课题的最终成果以研究报告为主,需要在一年内完成(自同意立项之日起计算),不得延期。
2016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