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部):
按照2016
年度省教育厅科研工作计划进度,将于下半年集中时间组织开展“十二五”科研规划项目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及范围
1.验收时间:2016
年12
月底前。
2.验收范围:
(1)
2014
年度以前,已按照项目合同书约定的终止时间,完成研究工作的;曾提出延期申请且经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审批通过的项目。
(2)
2015
年度的项目,已按照项目合同书约定的终止时间完成研究工作的。
(3)
本次验收之后,不再受理
2013
年度(含
2013
年度)以前项目的验收申请。
二、材料要求
结项材料具体包括:
1.
验收报告书:理科填写附件
2
《吉林省教育厅“十二五”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成果验收报告书》,文科填写附件
3
《吉林省教育厅“十二五”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验收报告书》,一式
5
份,订书器左侧装订即可。
验收报告书中参加人员顺序必须与合同书保持一致。
2.验收材料:
验收材料包括:项目合同书、研究报告及佐证材料。以上三项装订成册,一式5
份。研究报告具体格式见附件
4
《吉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
(
人文社会科学
)
研究项目研究报告》。封面格式见附件
5
《吉林省教育厅科研规划项目验收材料》。
3.
电子版:成果验收报告书、研究报告、项目合同书、发表论文或著作的电子版或扫描件。
如不能按期结项,项目负责人请填写附件1.
以上材料由各院部于11
月
16
日下午
3
点前统一提交到科研处,填写附件
6
《吉林省教育厅科研规划项目申请结题验收汇总表》并加盖院部公章。
三、材料提交地点及联系方式
理科:综合楼B
区
1304 85250097
许 谭 艾 春
文科:综合楼B
区
1309 85250101
张白羽
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科研处
2016年11月9日